2018年徐州市丰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0人公告
2018-04-09 14:31 江苏事业单位考试网 来源:徐州人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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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丰县事业单位的工作需要,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资格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中国共产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三)具备良好的品行;
(四)符合相应的学历、年龄及户籍条件:
年龄在18周岁及以上、35周岁及以下(即1982年5月1日后、2000年4月30日前出生)。不限户籍。
报名者须于资格复审前取得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相应学历学位证书(2018年应届毕业生提供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且须于2018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
国(境)外学历学位应聘者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证明。
(五)具备《2018年丰县事业单位招聘岗位简介表》中要求的资格条件。其中“专业”条件按照《江苏省2018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设置。
(六)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现役军人;普通高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的人员;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有政策规定或协议明确2018年8月31日前不得解聘、离开现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
应聘人员与招聘的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审计、纪检岗位以及与该单位负责人员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二、报名办法
(一)招聘公告发布网址:
徐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www.jsxz.hrss.gov.cn)
智慧丰县网“人事考试”板块(http://218.3.233.8:8181/Default)
中国丰县网“人社局”板块(http://www.chinafx.gov.cn/Gov/index_zl.asp?id=88)
(二)报名方式:
报名采用网络方式进行。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初审和缴费,通过网络同步进行。
报名网址:智慧丰县网“人事考试”板块(http://218.3.233.8:8181/Default)
报名、照片上传时间:2018年4月20日9:00-24日16:00
资格初审时间:2018年4月20日9:00-25日16:00
应聘人员对资格初审异议的陈述申辩时间:2018年4月20日9:00—2018年4月26日16:00
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资格初审异议的处理时间:2018年4月20日9:00—2018年4月27日16:00
缴费确认时间:2018年4月20日9:00-28日16:00
应聘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报名24小时后可到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招聘单位资格初审,资格初审和照片审核通过后进行缴费,缴费成功即完成报名(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城镇家庭和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应聘人员,先缴费确认,若没有违反考试纪律,在参加考试后,与丰县人事考试中心联系,凭相关单位出具的证明办理减免报名笔试费手续)。未按时在网上确认报名资格、上传照片、缴纳报名费用的视为报名无效。缴费方式:应聘人员使用开通网上支付功能的银行卡在网上缴纳报名笔试费用100元。
(三)报名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应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填写有关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电子照片(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jpg格式,大于30k且不超过200k,像素≥300×215)。
【特别提醒:应聘人员务必诚信报名,参加报名即视为认可本次招聘公告确定的报名办法和招聘程序等规定,填写的个人信息应真实、准确、有效。应聘人员应确认本人完全符合相关岗位的资格条件,如对资格条件和岗位要求存在疑问,应及时向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一步咨询确认。如不符合资格条件仍然坚持报名的,由此产生的后果自行承担。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各个环节,如发现应聘人员报名时填报信息不实、不符合资格条件、弄虚作假骗取应聘资格者,将随时终止或取消考试聘用资格。报名信息中须提供真实有效通讯方式,并确保招聘期间联络畅通。对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或者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有关材料骗取考试资格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将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2.应聘人员凭二代身份证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未进行资格初审或资格初审不合格的,可以在报名期限内改报其他岗位。资格初审通过后,不得更改报名信息。
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资格初审工作,并负责解释资格初审标准。对应聘人员作出资格初审不合格决定时,告知应聘人员拟作出的决定及相关事实、理由和依据。应聘人员对资格初审结果如有异议,请及时向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陈述申辩。
3.各岗位的开考比例为1:3,报名结束后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由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减招聘计划,直至取消该岗位,并在公告发布网址上进行公布。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通知应聘岗位被取消的报名成功人员在5月3日9:00-12:00登陆原报名网站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重新报考其他岗位资格审核不合格或放弃报考其他岗位,将退还报名笔试费用。
4.打印笔试准考证:报名成功的应聘人员须在5月10日-11日,在智慧丰县网“人事考试”板块(http://218.3.233.8:8181/Default)自行下载打印。打印中如有问题,请与丰县人事考试中心联系。联系电话:0516-89215108
三、考试
考试方式为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
笔试由人事考试中心负责统一实施。
1、笔试科目:《综合知识和能力素质》
笔试采取闭卷形式,卷面满分100分,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
2、笔试时间:以笔试准考证规定的时间为准。
应聘人员应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本人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身份证件。
笔试为全程封闭考试,考试期间不得提前交卷、退场。
笔试阅卷结束后,由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研究确定合格分数线。
笔试成绩将以百分制形式在智慧丰县网“人事考试”板块“招考公告”栏以及中国丰县网“人社局”板块公布。应聘人员可凭身份证号和准考证号查询。
(二)资格复审:
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从应聘该岗位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不超过招聘岗位计划数1:3的比例确定参加资格复审的人选(末位成绩并列的,一并参加),并在智慧丰县网“人事考试”板块“招考公告”栏以及中国丰县网“人社局”板块进行公布。
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资格复审工作,在智慧丰县网“人事考试”板块“招考公告”栏以及中国丰县网“人社局”板块公布资格复审的时间、地点及应聘人员应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等。资格复审时,应聘人员应提供报名网址上打印的报名表和符合报考条件的相关证明材料:本人有效期内身份证、学历证(需另附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上述证明材料均要求提供原件和复印件1份。
参加资格复审的人选,以及其他排名靠前的应聘人员,应保持报名时填报联系方式的通畅,以便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通知资格复审或递补复审,无法联系者视为自动放弃。
应聘人员在资格复审时,应按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未在规定时限内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应聘人员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应聘人员如对资格复审有异议,可在收到通知后3个工作日内向招聘单位主管部门陈述申辩。
资格复审不合格或放弃面试资格人员,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从该岗位笔试合格的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末位成绩并列的,一并参加)。
资格复审合格的当场发放《面试通知书》,面试费收取费用100元。参加面试人员名单在智慧丰县网“人事考试”板块“招考公告”栏以及中国丰县网“人社局”板块上进行公布。
(三)面试:
面试工作由丰县人事考试中心统一实施,进行结构化面试。
面试成绩为百分制。面试形成竞争的岗位,面试合格分数线为50分;面试没有形成竞争的岗位,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经考场监督员审核后,由面试实施单位当场书面告知应聘人员。
(四)总成绩计算方法: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计算应聘人员总成绩。笔试、面试和考试总成绩保留两位小数,尾数四舍五入。面试工作结束后,由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智慧丰县网“人事考试”板块“招考公告”栏以及中国丰县网“人社局”板块公布应聘人员总成绩。
四、体检和考察
体检、考察工作由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
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笔试、面试均合格的应聘人员中,根据应聘人员的总成绩,按岗位拟聘人员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选(总成绩并列,以笔试成绩高者优先;笔试成绩再并列,以笔试卷面高分题得分高者优先,并依此方法类推。)面试成绩合格的应聘人员应保持报名时填报联系方式的通畅,以便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通知或递补,无法联系者视为自动放弃。
体检应在县级以上综合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录用公务员的通用体检标准执行。行业有特殊要求的,按法律、法规、规章或上级主管部门的规定执行。体检表须由主检医生审核后明确提出体检是否合格的结论性意见并签名,加盖医疗机构体检专用章或医疗机构公章。体检结果由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通知应聘人员。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本人可以申请复查一次,并到指定的医疗机构重新检查。体检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对体检合格人员按有关规定组织考察。
对应聘人员作出体检、考察不合格决定前,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告知应聘人员拟作出的决定及相关事实、理由和依据,并告知应聘人员依法享有陈述和申辩的权利。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应聘人员提出的事实、理由和证据,应当进行复核。对应聘人员作出体检、考察不合格处理决定的,制作体检、考察不合格决定书,依法送达应聘人员。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应聘人员放弃聘用资格出现缺额时,由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笔试、面试均合格的应聘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总成绩并列,以笔试成绩高者优先;笔试成绩再并列,以笔试卷面高分题得分高者优先,并依此方法类推)。
五、公示
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从考试成绩、体检、考察均合格的人员中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在智慧丰县网“人事考试”板块“招考公告”栏以及中国丰县网“人社局”板块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的内容包括姓名、拟聘单位及岗位、现工作或学习单位、各项考试成绩、总成绩、排名,以及与招聘岗位要求的相应内容。
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和应聘人员监督,期限为7个工作日。举报者应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和联系方式,由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查实。公示期满,符合聘用条件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问题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公示期间及期满后,均不再进行递补。
六、聘用
公示无异议的,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统一填写《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备案)审批表》(一式二份)报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聘用手续。用人单位与聘用人员及时签订聘用合同,并按照政策规定约定试用期,严格按照聘用合同进行管理。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办理任职定岗;考核不合格者,解除聘用合同,取消聘用资格。
被聘用人员与原单位签有劳动或聘用合同以及其他协议的,由应聘人员本人在规定的期限内自行负责处理。
七、考试聘用工作纪律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把事业人员“进口”关。
应聘人员在报名、考试、体检、考察过程中或聘用后查实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35号令)第二章的规定进行处理。
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35号令)第三章的规定进行处理。
八、其他事项
本公告由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招聘工作进度请应聘人员及时上网查询,因应聘人员个人原因延误的,应聘人员自主承担相关责任。
丰县人事考试中心技术咨询电话0516—89215108(受理涉及网报系统使用、照片处理、密码遗失等技术保障问题)
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招聘政策咨询电话:0516-89215163
招聘工作投诉举报电话:0516-89215307(第五派驻纪检组)
(编辑:徐州华图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