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江苏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招聘1538名医学人才公告(2)
2018-05-28 11:33 江苏卫生人才考试网 来源: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五、招聘考核办法
(一)对岗位表中明确要求笔试或专业测试的岗位、通过资格复审人数与招聘人数超过1:1的岗位将组织考试,具体时间、地点由相关县级卫生计生部门另行通知。笔试或专业测试成绩的合格线为60分(满分100分)。在笔试或专业测试成绩合格者中,根据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各招聘岗位拟聘用人数1:3比例确定面试考核人选(该岗位笔试或专业测试合格人数不足3个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考核人选)。面试成绩合格线为60分(满分100分),面试成绩当场通知。
只有笔试的岗位,笔试成绩为最终成绩;需要笔试和面试的岗位,按照笔试和面试各占50%的比例计算最终成绩;需要专业测试和面试的岗位,按照专业测试和面试各占50%的比例计算最终成绩。
(二)除岗位表中明确要求笔试或专业测试的岗位、通过资格复审人数与招聘人数超过1:1的岗位外,同一岗位通过资格复审人数与招聘人数为1:1的,采取现场面试考核,并现场给出面试考核意见。具体由各县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卫生计生部门负责实施。各岗位的面试考核方法和内容由各县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卫生计生部门根据岗位要求自行确定。
六、聘用
根据最终考试考核结果,由各县级卫生计生部门(招聘单位)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有特殊要求的,按公告中明确的要求执行,并不得歧视残疾人。因体检不合格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可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人员参加体检。
对体检合格人员由县级卫生计生部门组织考察,考察合格后,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在各市级卫生计生、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官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岗位编号、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现工作或学习单位、毕业专业等。
对公示无异议人员,按照管理权限由县级卫生计生部门向同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报批,并组织用人单位为其办理聘用手续,与其签订聘用合同,约定试用期,明确相关优惠政策。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岗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
七、招聘政策
(一)对招聘引进并被确认为基层卫生骨干人才的,根据当地规定给予一定经费补助或专项补贴。
(二)享受招聘岗位表中各地明确的优惠政策
(三)申报社区卫生高级职称的,采取单独考核、单独评审,取消职称外语、计算机要求,对论文、科研不作硬性规定。对乡镇卫生院引进的全科医学专业高级职称技术人才,不受岗位结构比例限制予以聘用。
(四)在受聘的县域内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工作服务期不少于5年。
八、招聘政策咨询
江苏省卫生计生委人事处负责回答此次招聘政策咨询。
咨询电话:省卫生计生委人事处,025-83620621。
各招聘单位联系方式详见招聘岗位表。
九、招聘工作监督
江苏省纪委、省监察委驻省卫生计生委纪检组、监察室对此次招聘工作进行纪律监督。
招聘工作纪检监督电话: 025-83620915。
十、招聘工作举报
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接受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公开招聘工作举报。
举报电话、传真:025-83236075。
附件:2018年江苏省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统一公开招聘岗位表
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江苏省卫生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8年5月 25 日
(编辑:徐州华图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