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徐州睢宁县招聘卫技人员(第二批)总成绩公示
2022-01-25 09:51:12 江苏医疗卫生考试网 来源:睢宁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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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题练习】
在司法实践中,正确界定犯罪主体有利于准确打击犯罪。根据我国刑法学理论,下列对于犯罪主体分类的正确表述是( )。
A.如上图所示
B.如上图所示
C.如上图所示
D.如上图所示
正确答案:C
【解析】第一步,本题考查刑事执法基础知识。
第二步,犯罪主体是指实施危害社会的行为、依法应当负刑事责任的自然人和单位。自然人主体是指达到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单位主体是指实施危害社会行为并依法应负刑事责任的公司、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自然人主体是指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分为完全刑事责任能力人主体和相对刑事责任能力人主体。C项符合。
因此,本题选择C选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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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fk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