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徐州睢宁县招聘13名卫技人员(第二批)公告
2021-12-09 16:22:17 江苏医疗卫生考试 来源:徐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
2021徐州睢宁县招聘13名卫技人员(第二批)公告由徐州华图官网同步徐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整理发布,更多徐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的信息内容,请关注江苏华图官方微信(公众号:jiangsuht)和江苏省医疗卫生考试交流群:307222482。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及《关于开展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免费培养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卫生健康事业发展需要及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招聘等需求,为更好地选拔优秀适岗人才,优化我县医疗卫生事业单位人员结构,决定面向社会招聘在编卫生专业技术人员1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资格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具备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符合相应的学历、年龄要求:
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年龄在18周岁及以上,35周岁及以下(即1986年1月1日至2003年12月31日之间出生);具有博士研究生及与具有与岗位相关中级职称的应聘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及以下;具有与岗位相关副高级职称的,年龄45周岁及以下;具有与岗位相关正高级职称的,年龄50周岁及以下。年龄计算方法不变。
(六)具备《2021年睢宁县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第二批)岗位表》中要求的资格条件。其中“专业”条件按照《江苏省2022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设置并审核。
资格条件中的“2022年毕业生”,指在2022年毕业并已取得学历(学位)证书,且仍无工作单位的人员。其中,能够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日期可放宽至2022年12月31日;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日期可适当放宽,但须在2022年12月31日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
2020年和2021年普通高校毕业生,若仍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档案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以及国(境)外同期毕业且已完成学历认证但仍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可应聘面向2022年毕业生岗位。
参加基层服务项目的人员,如参加服务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的,可应聘面向2022年毕业生岗位。
以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的人员,退役后1年内的,可应聘面向2022年毕业生岗位。
(七)本次公开招聘不限户籍。
(八)取得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国家和江苏省的有关规定执行。
(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请不要报名应聘:
1.现役军人或国民教育序列普通高校在读非2022年毕业生;
2.《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岗位;
3.新《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于2020年3月13日起施行,根据其后发布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公告,被聘用到江苏省地方各类事业单位的在编(在册)人员;
4.2021年12月31日前,5年服务期未满的新聘用公务员、6年服务期未满的农村订单定向生,或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或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二、报名办法
(一)招聘公告发布网址
中国睢宁门户网站(http://www.cnsn.gov.cn/)
睢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开招聘平台(http://zp.cnsn.gov.cn/)
招聘岗位详见《2021年睢宁县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第二批)岗位表》。
(二)报名时间及方式
报名采用网络方式进行。报名信息和照片上传、资格初审和缴费确认,通过网络同步进行,不接受现场报名。
报名网址:睢宁县人社招聘平台(http://zp.cnsn.gov.cn/)
报名、照片上传时间:2021年12月10日-12月17日8:00-22:00;
资格初审时间:2021年12月10日-12月18日9:00-17:00;
应聘人员对资格初审异议的陈述申辩时间:2021年12月10日-12月19日9:00-17:00;
资格初审异议的处理时间:2021年12月10日-12月20日9:00-17:00;
缴费时间:2021年12月10日-12月20日8:00-22:00。
(三)网上确认
1.睢宁县卫生健康委员会对应聘人员的报名资格进行初审并负责解释。应聘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24小时后可到报名网站查询资格初审意见。睢宁县卫生健康委员会对应聘人员网上作出资格初审不合格决定时,应告知应聘人员相关事实、理由和依据。应聘人员如对初审意见有异议,请及时向睢宁县卫生健康委员会陈述申辩。
2.通过初审后的应聘人员须使用具有网上支付功能的银行卡,在网上缴纳报名费100元。
3.通过初审并且完成照片上传、缴费确认的人员,即报名成功。
缴费成功后,除应聘岗位被取消外,不退还报名费。
4.未按时在网上确认报名资格、上传照片、缴纳报名费的,视为报名无效。逾期不再提供报名服务。
(四)报名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应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填写有关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原版电子照片(jpg格式,320×240像素,大小在200KB以下,清晰可辨)。
【特别提醒:应聘人员务必诚信报名,参加报名即视为认可本次招聘公告确定的报名办法和招聘程序等规定,个人信息应针对岗位资格条件,真实、准确、有效的填写。应聘人员应确认本人完全符合相关岗位的资格条件,如对资格条件和岗位要求存在疑问,应及时向睢宁县卫生健康委员会进一步咨询确认,如不符合资格条件仍然坚持报名的,由此产生的后果自行承担。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各个环节,如发现应聘人员报名时填报信息不实且影响报名审核结果的、弄虚作假骗取报考资格者,将随时终止或取消考试聘用资格;如在聘用后查实,将予以清退。除本公告另有说明,或国家、省另有规定,信息真实性以报名时的实际情况为准。对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或者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有关材料骗取考试资格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将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2.每人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资格初审通过后,不能再更改报名信息。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在报名截止前可以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报名截止后,应聘人员对报名信息不能作任何修改。应聘人员须使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3.各岗位的开考比例详见招聘岗位表,报名结束后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原则上相应核减招聘计划,直至取消该岗位。对未达到开考比例的紧缺、急需岗位,经市公开招聘综合管理部门核准后,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降低开考比例或核减、取消招聘岗位的通知,将在公告发布网址上进行公布。报考岗位被取消的已缴费人员,可申请退还报名费用或重新补报其它符合条件的岗位。补报名时间:2021年12月21日14:00—17:00。
4.报名成功的应聘人员,可在2021年12月23日自行到原报名网站查看考试时间,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三、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由睢宁县卫生健康委员会在睢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指导下组织实施。
(一)笔试
1.笔试内容
各岗位考试类别相关基础知识。卷面满分为100分。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复习大纲、教材及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2.笔试时间
笔试时间、地点以笔试准考证为准。
3.应聘人员应携带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按照规定的时间到考点参加笔试。笔试为全程封闭考试,考试期间不得提前交卷、退场。
根据疫情防控工作有关要求,应聘人员报名参加考试,须于考前至少14天申领“苏康码”并且每天进行健康申报,考试当天“苏康码”“行程码”为绿码且经现场测量体温低于37.3℃,并无干咳等异常症状的,方可进入考点参加考试。
笔试阅卷结束后,由睢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睢宁县卫生健康委员会研究确定各类岗位的最低合格分数线。
笔试成绩将以百分制形式在公告发布网站公布。
(编辑:fk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