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南通市港闸区公开选调15名青年后备人才简章(2)
2015-03-23 11:12 江苏事业单位考试网 来源:南通市港闸区
3、综合考评。对通过初试人员进行综合考评,综合考评由素质能力测试和体检考察两部分组成。
(1)素质能力测试。采用笔试(60%)与面试(40%)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测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2)体检考察。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合格的确定为考察人选,考察参照公务员录用有关标准和要求进行。
4、确定人选。根据综合考评结果研究确定拟选调人选。
5、公示与聘用。对拟选调人选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的,凭学历、学位证书办理聘用手续。
五、培养管理
1、选调人员纳入财政全额拨款事业编制,由组织部门跟踪管理。
2、选调人员试用期一年,试用期间一般安排到基层锻炼。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根据岗位需要和现实表现安排相应岗位,并随转相应人事关系。试用期间表现一般、能力不强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不服从组织安排,或违反聘用合同有关规定的,解除聘用合同。
3、选调人员工资、保险等享受区内同等人员待遇。非南通地区生源的毕业生享受区财政发放的租房补贴等有关引才优惠政策。
六、其他
本《简章》由中共港闸区委组织部、港闸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13-85609742,0513-85609798
监督电话:0513-85609792
中共南通市港闸区委组织部
南通市港闸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5年3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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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南京华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