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徐州睢宁人社局、睢宁人民法院招聘36人公告(3)
2018-05-18 09:21 江苏事业单位考试网 来源:睢宁县人民政府
对体检合格人员按有关规定组织考察。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出现缺额时,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总成绩并列者,以笔试成绩高者优先。)
五、公示
从考试成绩、体检、考察均合格的人员中确定拟聘用人员,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中国睢宁门户网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拟聘用人员姓名、拟聘用单位、岗位、考试成绩以及监督举报电话等。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和考生监督,期限为7个工作日。举报者应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和联系方式。公示期满,符合聘用条件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问题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不予聘用。
六、聘用与待遇
(一)公示无异议的,采取劳务派遣用工方式,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与劳动保障服务代理中心签订1年的劳动合同。合同期满后,根据用人单位的工作需要和聘用人员的表现决定是否续聘。工资待遇由县财政统一解决,具体待遇请咨询县法院。
(二)被聘用人员与原单位签有劳动或聘用合同以及其他协议的,由考生本人在规定的期限内自行负责处理。拟聘用人员在聘用审批前主动放弃聘用资格的,可从该岗位考试合格人员中,依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总成绩并列者,以笔试成绩高者优先)。聘用审批后放弃聘用资格的,不再递补(2018届毕业生聘用后如出现个人原因造成无法于7月31日前获得毕业证及学位证的,可由用人单位从可从该岗位考试合格人员中,依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总成绩并列者,以笔试成绩高者优先)。
(三)除不可抗力外,拟聘用人员应于通知办理聘用手续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前来办理聘用有关手续,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其聘用资格。
七、纪律和监督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把人员“进口”关。发现考试作弊或弄虚作假的考生,取消其考聘资格;对工作人员徇私舞弊的,要严肃处理。加强考务管理,严肃考风考纪,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相关信息在中国睢宁门户网站及睢宁县人社招聘平台(http://zp.cnsn.gov.cn/)公布,请考生及时上网查询。因考生个人原因延误的,考生自主承担相关责任。
监督举报电话:
0516-88307710(县监察局)
0516-68068901(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主体办)
八、本公告由睢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招聘政策咨询电话:0516-88307809 0516-68069569
待遇及加试科目咨询电话:0516-80389016(县法院)
2018年5月16日
附件:睢宁县法院公开招聘司法辅助人员招聘职位表(1).xls
(编辑:xuepi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