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徐州丰县大沙河镇招聘6名招商人员公告(2)
2018-03-28 09:44 江苏事业单位考试网 来源: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3.总成绩计算方法。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方式计算报考人员总成绩,保留两位小数,尾数四舍五入。面试工作结束后,总成绩将在智慧丰县网“人事考试”板块“招考公告”栏以及中国丰县网“人社局”板块进行公告。
(三)体检、考察
考试结束后,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招聘计划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考试总成绩并列者,面试成绩高者入围。因体检不合格或其它原因出现缺额的,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费用自理。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本人可以申请复查一次,并到指定的医疗机构重新检查。
按照本公告确定的聘用条件由用人单位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政审。
在考察政审阶段,因不符合政策规定被取消考察政审资格,因考察结果不合格、考生主动放弃被聘用资格而出现缺额的,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公示期满后不再进行递补。
(四)公示
对考察政审合格的考生进行拟聘用人员公示,公示期限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反映问题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不予聘用。
考试成绩、体检考察和拟聘用人员名单及其他相关通知公告等均在将在智慧丰县网“人事考试”板块“招考公告”栏以及中国丰县网“人社局”板块进行公告 。
三、聘用及相关待遇
1. 丰县大沙河镇人民政府与公示期满无异议或公示期间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考生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6个月,试用期间工资为2000元/月(含社会保险个人承担部分)。 试用期满经考核不合格人员,解除聘用合同,合格者,工资待遇为3000元/月(含社会保险个人承担部分),并办理社会保险(保险费用按照规定由个人承担部分,由单位从个人工资中代扣)。工作期间,享受大沙河镇招商人员外出补助及招商奖励政策。
被聘用人员须在聘用后一个月内与原单位解除劳动(聘用)关系,由本人自行负责处理,否则视为放弃聘用。2018年应届毕业生需按期取得毕业证,否则解除聘用合同。
2. 实行一年一考核一聘用的管理办法。凡年度考核不合格或不适应本岗位工作要求的不再续聘,解除劳动合同。
3. 合同期内未经单位同意,不得私自离职。
4. 拟聘用人员与原单位签有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的,由其本人自行负责处理。聘用人员名单公布1个月内未报到或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取消聘用资格。
四、纪律与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
五、本公告由丰县大沙河镇人民政府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丰县大沙河镇人民政府 0516-89335008
丰县人事考试中心 0516-89215108
2018年3月26日
(编辑:徐州华图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