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上半年南通海安县事业单位招聘127人公告(2)
2018-03-20 09:00 江苏人事考试门户 http://xuzhou.huatu.com/ 文章来源:江苏人事考试网
(一)笔试
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笔试为闭卷考试,全程封闭,考试期间考生不得提前交卷、退场。
1.笔试内容。笔试科目详见《岗位简介表》。考试范围详见《江苏省2018年省属事业单位统一公开招聘人员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附件2)。
2.笔试时间和地点。笔试时间为2018年 4月21日9:00~11:30。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考生应携带准考证和居民身份证,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
3.笔试成绩发布。笔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统一笔试阅卷结束后,由海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研究确定各类岗位的笔试合格分数线。
笔试成绩、笔试合格分数线和资格复审人员名单、资格复审事宜在海安县人民政府门户网公告。
(二)资格复审
为确认应聘人员的应聘资格,在面试前进行资格复审,以现场审核应聘人员的相关应聘材料原件的方式进行。资格复审负责单位为招聘单位的主管部门(没有主管部门的为招聘单位)。
1.资格复审对象。在笔试合格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人数的3倍确定资格复审人员(末位同分的,一并进入资格复审。下同);不足3倍的,按实确定。
2.时间、地点。资格复审的具体时间、地点及事项,由资格复审负责单位通知考生。
资格复审人员应携带报名相关材料,在规定时间、地点交资格复审负责单位进行资格复审。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3.应携带材料。应届毕业生须携带本人居民身份证、学生证、所在学校出具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以及岗位需要的其他相关材料的原件和二份复印件。
非应届毕业生须携带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以及岗位需要的其他相关材料的原件和二份复印件。
国(境)外留学回国人员须出示本人居民身份证、毕业证书、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以及岗位需要的其他相关材料的原件和二份复印件。
4.资格复审递补。在资格复审过程中如因应聘人员网上填报信息与真实情况不一致、不符合报考条件、弄虚作假、自动放弃等原因导致缺额的,在报考同岗位的笔试合格者中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
资格复审递补人员名单在海安县人民政府门户网公告。
(三)面试
1.面试对象。资格复审合格人员进入面试。面试人员名单在海安县人民政府门户网公告。面试人员根据公告登海安县人民政府门户网打印《面试通知》。
2.面试时间地点,详见《面试通知》。
3.面试成绩。面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60分为合格分数线。面试成绩经考场监督员审核后由现场工作人员通知考生。
(四)总成绩计算
总成绩以百分制计算,按照笔试和面试成绩各50%合计总成绩(小数点后保留二位)。
五、体检、考察、拟聘公示和聘用
(一)体检
体检由海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
体检人员确定。在面试合格者中,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根据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如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以面试成绩高者在前;如考试总成绩和面试成绩均相同的,通过加试确定,以加试成绩高者在前。下同)。
体检人员名单,在海安县人民政府门户网公告。
(二)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考察工作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没有主管部门的由招聘单位)组织实施,参照《省委组织部等3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江苏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苏人社发〔2013〕165号)执行。
组织考察时成立考察组,每个考察组由2名以上工作人员组成。考察组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内容,对考察对象进行全面、深入、细致的考察。考察侧重于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应聘岗位相关的能力水平等。考察结束后考察组应当如实写出书面考察报告,提出考察意见。考察对象对考察结果有异议时,考察工作的组织实施部门应当进行复核,并做出复核结论。
(三)拟聘公示
经体检和考察合格的应聘人员成为招聘岗位的拟聘用人员,拟聘人员名单在南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海安县人民政府门户网进行拟聘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
(四)聘用
对拟聘公示结果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按照干部人事管理权限报送海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并根据核发的聘用人员通知书,与拟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办理相关手续。
应届毕业生由招聘单位在2018年8月底前办结聘用手续,其余人员由招聘单位在公示结束后一个月内办结聘用手续。在规定时间内因应聘人员原因未办结聘用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
(五)递补
在体检、考察、拟聘公示和聘用过程中,因下列情形导致招聘岗位出现空缺的,在该岗位面试合格者中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
1.自动放弃的;
2.不符合报考条件的;
3.应聘人员体检或考察不符合要求的;
4.拟聘人员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
5.其他导致招聘岗位空缺的情形。
聘用审批后不再递补。
六、纪律监督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全过程接受社会各界和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招聘工作以本《公告》为依据,一经发现并查实不符合本《公告》规定以及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的,即取消应聘人员的应聘和聘用资格,并追究相关工作人员责任。
七、本《公告》由海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0513-88820668;
考务咨询:0513-88165192;
监督举报:0513-88869628。
附件:
海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3月19日
(编辑:徐州华图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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