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上半年扬州高邮事业单位招聘资格复审公告
2018-05-14 09:17 江苏事业单位考试网 来源:徐州华图
特别提醒:【1】现场对考生进行资格复审,确因特殊原因代审者,请考生同步提供亲笔委托书、受托人身份证和承诺书;【2】考生未按要求提供复审材料而造成无法应试等一切后果的,责任自负;【3】2018年5月18日下午17时30分前未提供齐全复审材料者,视为自愿放弃;【4】身份证、学生证、推荐表、协议书、学历证、学位证等原件,现场审核后当即退还,请考生妥善保管。
根据《2018年高邮市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章》要求,对公共科目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人员,对按各招聘职位计划数3倍的比例,以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的人选,现就资格复审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资格复审时间
2018年5月14日-18日(上午08:30-11:30,下午14:30-17:30)。
二、资格复审地点及咨询电话
地点:高邮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接待室(高邮市琵琶路79号三楼312室)。
咨询电话:0514-84666223
三、资格复审考生应提供的材料
资格复审时,考生需提供报考要求的相关资料以及与网上报名系统上传电子照片一致的1寸彩照两张。
资格复审考生应提供的材料:
1、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18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学生证、所在学校出具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或《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其中2018年毕业的定向生、委培生、外省生源的师范类应届毕业生还须提供定向(委培)单位(毕业院校)同意报考的证明,同意报考的证明最迟必须在领取体检通知书时提交,如在体检前规定时间内,仍不能提交的,视为该考生自动放弃报考资格)等。
2、其他报名者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在职人员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报考人员特别是在职中小学教师,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需及时提供,最迟必须在领取体检通知书时提供;其中事业单位试用期人员最迟必须在报考资格复审时提交。如在上述规定的“最迟”时限内,仍不能提交的,视为该考生自动放弃报考资格)等。
3、报考条件中有其他要求的(如学位证书,英语、计算机等级证书,专业技术职称,从业、执业资格,工作或相应专业工作经历等),还须提供对应资质材料。其中国家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证书,可提供相应等级的合格证书或425分(含425分)以上国家大学英语考试成绩。
本科及以上计算机类专业毕业的人员,应聘有计算机等级要求的岗位时,可以不提供相应的等级证书。
岗位要求“具有二年及以上工作经历”条件须提供以下证明材料:(1)劳动(聘用)合同原件或单位提供的工作经历证明(加盖单位行政公章);(2)养老保险记录手册。
4、留学人员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认证材料。
5、报考条件中有其他要求的或经市人社部门认定必须提供的,还须提交相应的证明材料。
上述证明材料均要求为原件,并提供复印件。
领取聘用资格通知书时,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18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毕业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2018年毕业的留学人员须提供学位证书、教育部门学历认证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凡出现资格复审不合格对象,需从高分到低分进行递补。
注意事项:复审材料按顺序,左上角斜订后提交审核并留存。留存材料中,证明材料为原件。复审材料不全的,不予接受审核。
附:1、2018年高邮市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资格复审名单(2018年高邮市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资格复审名单.xls)
2、个人承诺书及委托书(委托代审的考生参考用)(个人承诺书及委托书(参考格式).doc)
高邮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5月11日
(编辑:徐州华图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