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苏州市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社区)任职有关事项公告
2016-04-23 12:43 江苏事业单位考试网 来源:苏州人社
根据《2016年苏州市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社区)任职简章》的规定,现将笔试成绩合格线、资格复审等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职 位 |
选聘 人数 |
入围面试 分数线 |
最低合格分数线 | |
昆山市 | 男 | 1 | 79.5 | 75 |
吴中区 | 男 | 10 | 75.5 | |
女 | 5 | 88.5 | ||
相城区 | 男 | 9 | 77.5 | |
女 | 3 | 88.5 |
昆山市职位:4月22、23日两天,上午9:00—11:30,下午13:00—17:00,昆山市委组织部1409室(昆山市前进中路108号),联系电话0512-57329607。
吴中区职位:4月24、25日两天,上午9:00—11:30,下午13:00—17:00,吴中区委党校(吴中区文曲路303号),联系电话:0512-65252311。
相城区职位:5月6、7日两天,上午9:00—11:30,下午13:00—17:00,相城区行政中心3号楼区人社局3楼公务员管理科(阳澄湖东路),联系电话0512-85182269。
考生须携带笔试准考证及身份证方可进入现场,资格复审须提供的材料有:
(3)参加江苏省组织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江苏大学生志愿服务苏北计划”等活动的高校毕业生,须提供经省、县(市、区)两级项目办公室审核盖章同意推荐的相关材料。
(2)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前来资格复审,否则视为自动放弃选聘资格。
(编辑:her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