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所属事业单位招聘4名工作人员公告
2015-10-21 19:18 江苏事业单位考试网 来源:南京人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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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南京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的通知》(宁委办发〔2011〕83号),经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所属2家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4名编制内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中国共产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同志,廉洁奉公;
3、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2016年应届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毕业生(2016年应届毕业生须于2016年8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
5、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9年11月1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可放宽至40周岁(1974年11月1日后出生),具备报考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详见《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所属事业单位2015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
6、取得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苏人社发〔2012〕418号文件的有关规定执行。
7、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应聘:
①现役军人、普通高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
②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③应聘人员与报考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以及应聘人员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到岗后又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
④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
二、招聘程序
招聘单位、岗位、数量、资格条件和相关信息在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www.njhrss.gov.cn)、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网(www.njzj.gov.cn)和北京大学学生就业信息网(scc.pku.edu.cn)、清华大学毕业生就业信息网(career.tsinghua.edu.cn)及招聘现场公开发布。
(一)报名方式
本次招聘实行现场报名,符合条件的考生赴现场报名时,需提交本人身份证、学生证或毕业生就业推荐表、获奖证书等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以及一张二寸照片,报名现场审核通过后发放笔试准考证。
现场报名时间、地点:
11月3日13∶30—16∶30 北京大学英杰交流中心阳光大厅招聘会现场
11月3日18∶30—21∶30 清华大学主楼二楼接待厅招聘会现场
(二)考试科目、时间和实施办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两部分,均为百分制,两项成绩合格线均为60分。按照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计算总成绩。
(二)资格审查
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经审查合格的,进入综合考核。
(三)综合考核
综合考核分笔试和面试。综合考核成绩由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组成,各占50%。
1、笔试
笔试形式为闭卷考试。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录取名额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
2、面试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主要测试语言表达能力、综合分析能力、组织协调能力、专业知识、举止仪表等。
(四)政治审查和体检
根据综合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录取名额数和政审人数1∶1的比例确定政审对象。
政审合格后,进行体检。政审和体检不合格的,不予录取,缺额依次递补。
(五)录用
经党工委讨论确定录用。
四、聘用及待遇
1、聘用人员一经录用即签订劳动合同,一年一聘,一年后考核合格,经党工委研究可优先录用为开发区经济发展总公司编制人员。被录用的社会在职人员与原工作单位签有劳动合同或协议的,由本人与原单位按照有关规定自行协商处理。
2、聘用人员一经录用将依法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
本方案由开发区组织人事局负责解释。联系电话:0511-86882460。
中共江苏省丹阳经济开发区工作委员会
(编辑:徐州华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