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南通市江海镇区中心幼儿园招聘7名工作人员简章
2015-07-29 12:07 江苏事业单位考试网 来源:南通市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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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海镇区中心幼儿园位于江苏南通苏通科技产业园区,现因工作需要,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幼儿教师。具体事项如下:
人员性质:此次招聘的6名教师为镇区购买服务,与幼儿园签订聘用合同。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无违法违纪行为,政治素质好,热爱并适宜幼教工作,职业道德好,身体健康。
招考工作在公布招聘简章后将通过报名、笔试、面试、体检、政审考察、公示与录用等步骤完成。
(一)报名方式:指定电子邮箱递交报名资料。(报名登记表见附件,可下载)
(二)报名时间: 2015年 7月28日-2015年 8月 2日止。
2.报名人员通过审查后经南通人才网(www.ntrc.gov.cn)公示后在规定时间和地点领取准考证。
公共基础知识、幼师基础知识、教育学和心理学、幼儿教育专业知识、公文写作知识、计算机知识和其他专业知识等。考试不指定复习用书。
参考者凭准考证、本人身份证按准考证规定的考场、考号及时间参加笔试。
确定参加面试人员,按确定的招录职位数3: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末位同分者一起进入面试和资格复审)。
凡取得面试资格的考生,携本人身份证、户籍证明、毕业证书、教师证等各类证书在规定地点进行报考资格复审。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并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人员。
面试根据岗位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由各考官独立评分,面试成绩以书面形式通知考生。
按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权重,采取百分制计算总成绩(计算结果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
因体检、政审不合格或因本人放弃出现缺额时,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公示与录用
从体检、政审都合格的人员中确定拟录用人员。拟录用人员在1个月内办理有关聘用手续,逾期不办理聘用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被录用的社会在职人员与原工作单位有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的,由本人按有关规定负责解除,如产生法律后果,则自行解决。拟聘用人员如有自动放弃录用资格的,可按该职位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七、录用及待遇
录用人员与幼儿园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六个月,聘用期为3年一聘(2015年应届毕业生在试用期结束前必须提供毕业证书方可办理正式聘用手续,如未能及时提供者,解除劳动关系和聘用关系)。聘用期间的休假、休息按照国家、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及幼儿园作息时间规定执行。录用后缴纳社会保险和公积金。
聘用期间教师待遇比照开发区同类人员工资水平。业务副园长工资面议。
八、纪律监督
招考录用工作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报考程序,严肃考风考纪,严格秉公办事,全过程接受镇区纪委和社会的监督。对违反录用考试纪律和弄虚作假的考生,一经发现即取消报考录用资格。对违反招考录用规定的部门和工作人员,一经查实将严肃处理,并追究单位负责人和当事人的责任。
九、招考公示和成绩查询
本简章由江海镇区幼儿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咨询电话:85999300;83558029。
(编辑:徐州华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