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江苏政法干警招录报考指南:考试类别和科目的问题
2015-08-24 14:57 江苏公务员考试网 来源:江苏公务员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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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公务员法以及省委政法委、省委组织部、省编办、省教育厅、省民政厅、省司法厅、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公务员局《关于印发〈江苏省2015年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的精神,制定我省2015年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班报考指南——关于考试类别和科目的问题。更多针对性职位填报指导,尽在8月25日19点,华图名师网络直播公告解读及职位填报(点击进入直播平台)。
公务员公共科目考试按培养学历层次采取分类考试的方式进行,报考专升本班和本科第二学士学位班职位的考生参加A类考试,考试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A)和《申论》(A)两科;报考专科班职位的考生参加B类考试,考试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B)和《申论》(B)两科。
教育考试科目由教育部根据国家统一高等院校入学考试模式,结合试点班特点按层次确定,报考专升本班和本科第二学士学位班职位的考生参加《民法学》考试;报考专科班职位的考生参加《文化综合》(历史、地理、政治)考试;
考试范围以考试大纲为准【点击查看考试大纲】,考试大纲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分别负责制定,并在上述部委网站公布。本次招录不指定考试教材,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培训班。
(编辑:徐州华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