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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7年江苏省苏州太仓市事业单位招聘154人(3)

    2017-02-14 11:22 江苏人事考试门户 http://xuzhou.huatu.com/ 文章来源:太仓人社

        (二)资格复审。在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按单位招考职位计划数3倍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面试的人选;在面试前对面试人选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考生应提供所有网上报名时所上传的证件资料原件及复印件。本市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另须出具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

        经复审,不具备报考资格、材料不全或材料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复审结果的,由招录单位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同意后,取消其面试资格。因放弃或复审不合格造成缺额时,在报考同一职位的笔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人选。

        (三)面试。面试时间初定为2017年4月上旬。具体时间和地点以《面试通知》为准。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形式进行,面试成绩均以百分制计算,设60分为合格分数线,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计算总成绩。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在面试合格分数线以上,考试总成绩计算方法为: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考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二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如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以面试成绩高者在前,如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均相同的,则另行安排加试。加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七、体检

        进入体检的人选,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岗位招聘计划人数1:1的比例确定。

        体检由人社部门统一组织,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不合格者不得录用。

        具体体检时间、地点以《体检通知》为准。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未按规定时间参加体检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处理)。

        八、资格复查和考核(考察)

        招聘单位对通过考试并且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进行聘用考察和资格条件复查,考察和资格条件复查时间原则上不得超过15日。确因情况特殊,经主管部门批准可延长至30日。对不符合《简章》规定的本次公开招聘基本条件及招聘岗位所需专业、技能等资格条件的人员,取消其录取资格。聘用考察(考核)标准参照苏州市公务员招录考察相关要求进行。

        对考察(考核)不合格人员,招聘单位应将不合格的理由书面通知考生。考生如对考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自接到通知之日起15日内向招聘单位提出申请复核,招聘单位应当接受复核申请,并须30日之内给予书面答复。对复核结果不服的,可自接到复核通知之日起15日内向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提出复核申请,经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复核无异议后,报市人社局备案。

        在招聘单位申报录取和聘用手续前,因考生体检、考察和资格复查不合格以及因自动放弃录取资格而出现缺额时,经招聘单位申请,主管部门同意,报市人社局审批,可在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进行一次性递补。录用后(录取通知书开出之日起)放弃录用资格的,不再递补。

    (编辑:徐州华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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